关于组织开展长宁区2017年度信息消费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营造长宁良好的“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区”建设环境,培育发展人工智能等新兴业态,改善智慧消费体验,提升城区发展品质,依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长宁区贯彻〈中共上海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长委发〔20156号),长宁区科委将启动2017年度信息消费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时间:2017821日至2017915

受理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安西路35203

受理方式:登陆长宁区科委网站http://www.changning.sh.cn/col/col5672/index.html,在“通知公告”栏中下载长宁区2017年信息消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和项目申请表,并于申报截止时间前按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纸质材料至受理处。


园区咨询电话:62750982    

联系人:程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1:长宁区2017年信息消费专项资金项目指南.docx

附件2:长宁区2017年信息消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3:各经费支出项目认定要求.docx





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