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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介绍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于2013年成立创业见习基地,对创业者进行创业指导,为创业就业有志青年提供实习的机会,并联合区人社局、就业科、促进就业中心及仙霞街道搭建服务平台,提供优惠政策咨询、项目扶持政策申报等多方面的服务。科技园的发展与合作部、师生创业中心、企业服务部、财务部等多部门为创业者共提供了6个见习岗位,12个工作职位。

创业见习要求具体如下


一、就业创业见习的界定

就业创业见习是指政府为提升青年就业或创业能力,组织青年到政府确定的见习基地的特定岗位进行实践锻炼的一项就业或创业准备活动。见习类型分为就业见习和创业见习。见习期限一般为1-6个月。见习期内,见习学员与见习基地不建立劳动关系。

二、就业创业见习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青年,可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参加就业创业见习:
        (一)年龄在16-35岁,具有本市户籍的未就业青年;
        (二)参加本市就业创业见习计划的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所属毕业学年学生;
        (三)本市应届离校未就业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三、就业创业见习的相关补贴

(一)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主要用于补贴见习学员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用。每名学员每月补贴标准为当年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配套补贴。生活费补贴通过银行发放到见习学员本人账户,见习学员应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商业保险公司,为见习学员统一办理综合保险。保险费标准根据本市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

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年学生参加见习的生活费补贴、见习带教费补贴(包括一次性带教费补贴)以及保险费补贴从本市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中列支。其他人员参加见习的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欢迎具有创业意愿的优秀青年前来见习,锻炼工作经验,学习创业能力,铸就成功创业

四、见习流程



附件下载:创业见习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