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监测分析,以及对科技投入资金使用效益的跟踪评估,为市、区产业推进部门决策提供信息支撑,按照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信息填报工作的指导和落实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填报对象

工商、税务关系注册在长宁区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其中,获得市级或区级产业政策扶持或承建区科委信息化项目的企业为重点填报对象。

  1. 填报途径

通过“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系统”(http://114.141.186.196:8088)填报。初次登录用户请先进行“注册”。(具体操作细则见附件1

企业填报频次划分:

  • 上年经营收入超亿元企业填写月报

  • 上年经营收入低于100万元企业只需填年报

  • 上年经营收入在亿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企业填季报

  1. 时间节点

  • 月报

当月25日开始,下月15日截止。

  • 季报

当季最后一个月的25日开始,下一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截止。

  • 年报

当年1225日开始,次年1月底截止。

  1. 填报要求

  1. 企业应按上述填报时间要求,做好填报工作,并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2. 企业在提交各类政策及项目申请材料中,须附上最近一期的《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报表》,今后该系统是否填报录入也将作为企业申报考核材料之一。

  3. 对于按时有效完成填报工作的企业,区科委将及时受理该企业提交的科技扶持政策和承接区科委信息化项目的申请,并予以优先支持。

  4. 做好报表数据的审核,以及各数据之间逻辑平衡关系。(详情见附件2

  1. 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62750982



附件1附件1-用户使用手册(全)1110-企业用户.docx

附件2 附件2-报表解释.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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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