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〇一七年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园区实际情况,劳动节期间放假安排如下:

1、劳动节期间放假三天,放假时间为2017429日至51日。其中:429日(星期六)和430日(星期日)为法定公休日;51日(星期一)为劳动节法定节假日。

2、放假期间园区南门(虹古路)关闭,人员及车辆进出请走园区北门(仙霞路);

3、放假期间园区餐厅停止服务;

4、放假期间园区保安、保洁正常工作;

5、请各企业负责人在428日前对本企业的安全工作做一次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如有疑问,请联系大堂保安:62752754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2017426

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