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有关企业:
长宁区一年一度的小微企业优秀人才租房补贴申报工作又开始了,因每年申报的人数较多,区科委要求对本园区内符合要求的企业人数进行预摸排汇总,请各企业认真对照申报条件,在10月28号之前做好本企业摸排表格的填报工作,并将预摸排汇总表发送到指定邮箱。
优秀人才租房补贴申请对象所在企业需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在本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所在企业符合本区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良好且为长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入驻本区的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并获得投融资支持、发展前景较好的创业企业或创业项目;
为创新创业企业和人才提供科技、人才、金融等服务的本区中介服务机构,且具备良好的服务绩效。
租房补贴申请对象本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国家认定的二级以上高技能人才;
与企业依法签订两年(含)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创业项目需与众创空间、孵化基地签订服务协议;
本人在本市无住房,或在本市虽有住房但居住地位于本市郊区
对符合上述要求的个人,经认定后,可给予每人每月1200元租房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两年(具体要求及材料以最新的细则规定操作)。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62750982
Email:413364287@qq.com
2016年度长宁区小微人才租房补贴预摸排申请表
填报单位:
单位联络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是否户籍 | 学历 | 劳动合同起止日期 | 租房合同起止时间 | 往年已补贴月份 | 本次需补贴月份 | 家庭住址 (非户籍忽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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