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发挥优秀创新团队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鼓励和推动形成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为长宁经济和科技发展提供可持续的人才支撑。区科委将启动2016年长宁区“科技之星”团队培育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为长宁区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工商、税务关系在本区;
2、申报主体的团队项目符合区“十三五”规划中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中“信息服务业”领域内优先发展的产业;
3、申报主体的企业信用、团队成员的个人信用良好;
4、团队近两年内未获得区人才团队类资金资助;
5、申报单位必须按季填报《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报表》。
二、申报材料
1、《2016年度长宁区“科技之星”创新团队申报表》;
2、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3、科研成果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图、技术合同、研发项目立项等);
4、申报团队个人与申报单位之间的劳务合同复印件;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自2016年8月15-8月29日止(过时申报视为放弃)。
2、申报方式:请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安西路35号203室长宁区科委信息产业科,其中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六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材料发至电子邮箱:zhouky@vip.changning.sh.cn,联系人:周开悦,联系电话:52388342。
四、评审方式
区科委对申报材料形式审查后,组织召开专家现场评审会。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进入现场陈述、答辩环节的团队需准备汇报PPT。
五、政策扶持
根据《长宁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实施计划,对经过审核认定为2016年长宁区“科技之星”团队培育计划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六、管理制度
扶持资金的使用必须遵守相关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专款专用。
附件:1、2016年度长宁区“科技之星”创新团队申报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备注:附件材料请至长宁区科委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本条目中查询或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