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定于2021年4月至10月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目前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已经成为高等教育最顶级的赛事之一,根据大赛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即日起组织举行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选拔赛(以下简称“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激励
1、所有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成功报名参赛的本科生,可获得0.5分创新创业学分。以网上报名作为本次参赛报名依据。学校将用校级账号对各参赛项目进行审核和报送工作。校级、市级、国家级获奖就高获对应创新创业学分。
2、所有市级及以上获奖的学生团队将按照学科竞赛奖励办法AI类赛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30万元。
3、对将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用于参赛的在校生,如推荐至上海市入围赛,可将参赛资料作为结题材料。
4、参赛的大创项目如获校级及以上奖项的,优先推荐晋升上一级项目。
5、指导学生项目荣获市赛金奖和银奖的教师,可优先参评市级教学建设和改革类项目以及市级教学成果奖。
6、指导学生项目荣获国赛金奖和银奖教师的相关项目,可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主要依据,经认定可等同于市级教学成果奖相应等级奖项。
7、根据《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通知》,该项赛事收录为全国性竞赛,可作为“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在进沪就业打分中可加分。
8、获校级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可优先获得学校国家科技园在场地、投融资、政策补贴等相应支持,具体包括:
(1)创业见习:大四学生可申请在科技园孵化基地进行创业见习。每名学员每月补贴标准为当年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100%。
(2)创业基金:符合条件的大四学生可获得免息免抵押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公益贷款,适用各类创业项目。资助金额资助期3年,创业者按36个月等额本金还款。
(3)工商注册:提供免费注册地址,协助办理公司注册。对接代理记账、审计、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申请和优惠政策申报等一系列服务。
(4)创业活动:免费提供各类知识讲座(包括知识产权、人力资源、法律、融资、项目申报等),企业家沙龙和行业座谈会。
(5)场地支持:提供优惠独立办公室(第一年免租金、第二年免50%,第三年免25%)。
(6)资源对接:垂直路演中心进行投融资对接。
二、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即日起至5月31日)。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项目团队负责人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进行项目报名并邀请项目成员。
项目全体成员皆需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系统进行学信网认证,接受项目负责人的邀请。
3.校内“选拔赛”(6月)。学校邀请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初选、举行校内“选拔赛”、红旅活动、项目集中路演培训,择优市赛组委会推荐上海市级比赛项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市级初赛、复赛(7月)。
5.市级训练营及决赛(8月)。
6.全国总决赛(10月下旬)。
三、“主赛道”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目类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四、“主赛道”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1年4月16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研究生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1年4月16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三)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五、“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紧扣“建党百年”主题,大力弘扬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将红色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贯穿“四史”教育,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厚植学生“爱党爱国”情怀;聚焦革命老区,开展公益创业,引导师生服务乡村振兴,在全国范围内打造一堂主题鲜明的思政大课、实践大课。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没有参加本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不得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
2.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3.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三)“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大赛组委会将于5月中下旬在江西省井冈山市举行2021年“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全国启动仪式,举办多项同期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七、报名联系人
科技园师生双创中心甘旭宜
联系电话:021-62755968
联系地址:仙霞路350号科创楼11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