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2017年度长宁区“科技之星”团队及“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的通知》


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了发挥优秀创新团队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鼓励和推动形成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为长宁经济和科技发展提供可持续的人才支撑。区科委将启动2017年度长宁区“科技之星”团队及“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为长宁区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税务关系在本区;

2、申报主体的团队项目符合区“十三五”规划中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中“信息服务业”领域内优先发展的产业,重点聚焦人工智能、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等领域;

3、申报主体的企业信用、团队成员的个人信用良好;

4、申报单位必须按季填报《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报表》。

二、申报材料

1、《2017年度长宁区“科技之星”团队及“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表》;

2、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3、科研成果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图、技术合同、研发项目立项等);

4、申报团队个人与申报单位之间的劳务合同复印件;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自201791-918日止;

2、申报方式:请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安西路35203室,其中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材料发至电子邮箱:zhouky@vip.changning.sh.cn,联系人:周开悦、马焱,联系电话:5238834252388275

四、评审方式

区科委对申报材料形式审查后,组织召开专家现场评审会。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进入现场陈述、答辩环节的团队需准备汇报PPT

五、政策扶持

根据《长宁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实施计划,对经过审核认定为2017年度长宁区“科技之星”团队及“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六、管理制度

扶持资金的使用必须遵守相关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专款专用。


附件附件1: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2:承诺书.docx

  



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