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设立登记-流程解读
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登记流程图
注:园区注册企业递交材料须由科技园工作人员陪同,否则窗口经办员不予受理;
一、审批时限
1、登记机关收件后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2、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于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营业执照。
二、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股东决定(个人独资公司)/股东会决议(超过一个投资人的合资公司);
4、公司章程;(个人独资公司/合资公司,请对应使用不同的模板)
5、全体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投资方为公司的,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会由科技园工作人员代为领取)
7、企业住所证明:企业住所租赁协议书;(本园区为集中注册地,所提供的注册地址均为虚拟地址);(由科技园人员准备并提供)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若不涉及,则不需要准备)
9、从事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若不涉及,则不需要准备)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登记机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科技园工作人员代为领取)
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若不涉及,则无需办理)
3、申请人登录“长宁网上政务大厅”网站,注册并预约递交材料日期。
(自2017年7月1日起,全面启用预约机制,必须预约后前往,否则窗口老师将不予受理。)
预约流程说明:
登录http://zwdtcn.sh.gov.cn/注册自己的账号,
办理部门选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所办理事项选择“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营业许可”。
预约前请务必与科技园老师联系并确认前往日期。
4、申请人登录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注册后进行企业设立网上预登记。
登录http://www.sgs.gov.cn/shaic/注册自己的账号,
并按以下操作流程说明进行企业设立预登记。
5、申请人向登记机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设立登记所需的申请材料,领取收件凭据。
提交材料:打印“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委托书、公司章程、决议”。
科技类公司:
被委托人携带打印材料,新设立公司的监事、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新设立公司的全体股东、法人、执行董事、总经理,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
非科技类公司:
被委托人携带打印材料,新设立公司的全体股东、法人、执行董事、总经理、监事、财
务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
6、登记机关在收件后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7、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10日内到登记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注意事项:
以上提到的这些材料的纸质版、电子档建议企业都留存好备份,尤其是公司章程和股东决议。
万一公司往后需要做变更(名称变更、股权变更、经营范围变更等等),在填写变更材料时,会需要与原材料作比对。
五、科技园咨询电话
发展与合作部:021-62751375
附件下载:企业设立登记流程(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