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2017年长宁区知识产权重点培育企业申报通知

园区各有关单位:

    2017年长宁区知识产权重点培育企业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长宁区的企事业单位。

(二)经市知识产权局认定为“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和示范单位”的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研发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

(二)企业每年的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2%

(三)企业专利申请总量不少于5件,有效发明专利2件以上。事业专利申请总量不少于20件,有效发明专利10件以上。

(四)企业有较好的经营管理团队、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五)近两年来,企业没有发生专利违法行为。

(六)申请单位信用记录良好。


三、申报方式

    知识产权重点培育企业认定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登录长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首页,长宁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申报。网上申报截止后,申报人从系统打印5份纸件申报材料,盖章后连同附件材料一起报送到区知识产权局。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98日。


五、联系方式

长宁区知识产权局张老师 联系电话:52388296

园区政策联系人:程红 62750982



 


公告通知